废气处理装置不正常使用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被罚5000元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20:37:42
阅读:次
来源:砂磨机厂家
千龙网北京6月13日讯 日前,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发布丰环保监察罚字〔2017〕104 号行政处罚公示,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被罚款5000元。
丰环保监察罚字〔2017〕10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6日调查发现,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维修项目,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吸附剂使用量,不符合《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规定的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,致使废气处理装置不正常使用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。
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,责令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改正,处5000元罚款。